<ins id="16in7"><option id="16in7"></option></ins><code id="16in7"></code>
        <tr id="16in7"></tr><ins id="16in7"><video id="16in7"><optgroup id="16in7"></optgroup></video></ins>
          1. <noframes id="16in7"><small id="16in7"></small></noframes>
          2. 银行界
            首 页 | 业界动态 | 银行培训 | 资格认证 | 在线学习 | 政策法规 | 银行理财 | 专家观点 | 品牌中小银行 |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城商行 | 农村金融 | 全国股份制银行 | 外资银行 | 分支行动态 | 贷款通道 | 银行会客厅 | 银企对接 | 企业融资 | 信用查询
            信用卡 | 银行股票 | 论文集锦 | 焦点人物 | 机构分析 | 贷款产品 | 媒体视觉 | 行业会议 | 人才市场 | 休闲BANK | 银行社区
            搜索: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3-03-27 16:17:25  来源: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13]8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近期,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增长迅速。一些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存在规避贷款管理、未及时隔离投资风险等问题。为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二、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

              三、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四、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五、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六、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标准和程序、存续期管理、信息披露义务及退出机制。商业银行应将合作机构名单于业务开办10日前报告监管部门。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合作的机构名单应于2013年4月底前报告监管部门。

              七、商业银行代销代理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的,必须由商业银行总行审核批准。

              八、商业银行不得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或股权性资产融资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或回购承诺。

              九、商业银行要持续探索理财业务投资运作的模式和领域,促进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十、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上述各项要求开展相关业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业务,直至达到规定要求。

              十一、各级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商业银行违反本通知相关规定的,应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十二、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
            ·监管层密集发声 金融防·银保监会:当前中小银
            ·地方金融监管加速构筑·银保监会:超1.8万亿元
            ·央行将多举措推动应收·央行下调再贷款再贴现

            图片新闻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提高
            一季度,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
            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效果显现

            热门点击

            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情况图
            2020年4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份额

            在线调查

            2020年您对哪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服务最满意?
            •  中国农业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国邮储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
            •  中信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
            •  兴业银行
            •  招商银行
            •  华夏银行
            •  广东发展银行
            •  平安银行
            •  浦发银行
            •  浙商银行
            •  渤海银行
            •  恒丰银行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2-2011,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贝邦律师事务所 姜波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920号

             
            潮喷性爱视频

                  <ins id="16in7"><option id="16in7"></option></ins><code id="16in7"></code>
                  <tr id="16in7"></tr><ins id="16in7"><video id="16in7"><optgroup id="16in7"></optgroup></video></ins>
                    1. <noframes id="16in7"><small id="16in7"></small></noframes>